稳定币的 2025:你在红楼 我在西游
稳定币的 2025 年是精彩与割裂的,从美国《天才法案》对于稳定币的合规定义,再到香港通过《稳定币条例》,由此迎来离岸人民币稳定币的热烈探讨与数字人民币的博弈论证,直到稳定币在大陆的 2025 年终章。
谁在红楼,谁在西游?想来我们心中或似都有答案。
但是,我们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理清 2025 年稳定币背后的逻辑脉络,看清未来的发展趋势。
2025 年引起全球关注的稳定币,什么在本质上发生了改变,什么其实根本没有改变?
在此前 10 月的 2025 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人民银行潘功胜行长表述:“2017 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多项防范和处置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政策文件,目前这些政策文件仍然有效。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
我们将重点落在:“政策文件仍然有效”,与“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
一、大陆监管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不变——持续打击
1.1 大陆监管:稳定币的虚拟货币本质
近期,13 部委召开会议,为稳定币在大陆监管体系下的法律定位下了定义: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916794/index.html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 2021 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要求,坚决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整顿虚拟货币乱象,取得明显成效。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有所抬头,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会议强调: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各单位要深化协同配合,完善监管政策和法律依据,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重点环节,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1.2 大陆监管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没有任何改变
昨日会议是对 2021 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 号)的具体落实,体现“政策文件仍然有效”。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0/08/content_5641404.htm
将稳定币纳入虚拟货币的范畴 = 稳定币/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论调代表了趋势从严,此前的虚拟货币的非法金融活动是例举式的,如今是直接的概括式的。
尽管虚拟货币在中国,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在刑事及民事司法实践中部分认可其财产属性);但作为一种“金融资产”或“结算工具”,它在中国大陆的生存土壤已经被彻底铲除。
1.3 从业者依旧不变——如履薄冰
尽管稳定币被列入了大陆监管对于虚拟货币的范畴,但是我们回头想想,对于行业的从业者有什么改变?
其实并没有,我们依旧是在出海,依旧是在合规的路上,去持有相应司法辖区的牌照,去满足各地监管的要求合规展业。依旧如履薄冰。

(简述中国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
二、以区块链为底层的金融基础设施变了——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
美国《天才法案》为稳定币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
“支付稳定币”为依托分布式账本,锚定国家法定货币,并用于支付和结算的数字货币。
我们暂且不论数字货币的各种形态:稳定币、存款代币、CBDC。
来看什么变了?——资产依托的账本变了,变得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全球化。
这是欧美趋之若鹜的点,是 Blackrock CEO 所表述的,“资产代币化”将引领下一场金融革命;是美联储“历史性”开会,积极讨论拥抱的创新;是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变革的方向:代币化交易、代币化 IPO、全天候交易。
这也是大陆监管需动态评估的点——以区块链为底层的金融基础设施,无论在这之上跑的是什么样的数字资产。

2.1 从区块链的原点出发
就像肖博士所说的,我们要从区块链(Blockchain)的原点出发,从第一性原理来看,从基础出发,来审视如今备受热议的数字货币/加密资产,加密市场,以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
金融的本质是什么?是价值的跨时间、跨空间期限错配。这一本质千年不变。
基于区块链的新金融,能够极大程度地提升金融的效率:
跨时间。一方面体现为货币的时间价值(Time Value of Money),另一方面体现为交易及结算
跨空间。全球范围内,跨空间的价值配置。
价值传输的方式。
就像货币的本质属性(价值尺度)与核心功能(交换媒介)是不变的,尽管经历了贝壳、筹币、现金、存款、电子货币、稳定币等货币的载体或表现形式,但金融本质同样不变。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在一个分布式、数字化、跨越时空的场景下,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2.2 新的金融基础设施
与传统金融相比,新金融最大的革新是记账方式的变化——区块链这个公开透明的全球公共账本。人类记账方式的变化数千年来仅发生过三次,每一次都深刻塑造了经济形态与社会结构,每一次突破都折射出技术与文明的协同进化。
苏美尔时期的单式记账(公元前 3500 年),使得人类首次突破口语传播限制,促进了早期贸易和国家的形成,因为需要记录税收和贸易。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中就出现了商业纠纷条款。
复式记账对文艺复兴时期(14-15 世纪)的商业革命有推动作用,地中海城邦贸易繁荣、热那亚船队投资、美第奇家族跨国银行都需要复杂财务工具,从而推动了银行和跨国公司的出现,商业信用的建立。
随之而来的是我们熟悉的,2009 年由比特币推动的分布式记账,促成了去中心化金融、信任机制的变化,以及数字货币的兴起。
这一基于分布式记账方式变革的新金融,必然与区块链、智能合约、数字钱包和可编程货币密不可分。区块链作为金融基础设施账本结算层,本身的构造初始就是用于解决支付清算的最终一致性问题。构建在分布式账本上的数字货币与智能合约结合,能够为新金融带来无限可能:近乎即时的结算、24/7 全天候可用、交易低成本,以及数字货币 Token 本身的可编程性、互操作性、与 DeFi 可组合性。
由此,新金融主要呈现出三大变化:
一是记账方式从中心化的复式记账,变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记账;
二是账户从银行账户变为数字钱包;
三是记账单位从法定货币变为数字货币。
最重要的分布式记账因数字化的跨时间、跨空间、跨组织特性而生。
2.3 金融基础设施的巨变
所以,不论数字货币的各种形态:稳定币、存款代币、CBDC,以区块链为底层的金融基础设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这里,埋下了什么种子?
数字货币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同时位于三大巨量市场的交汇点:支付; 借贷;资本市场。更不用说未来的 AI 硅基文明的价值通道。
尽管由于地缘政治等因素造成了逆全球化的浪潮,但是我们依然会被区块链的统一账本拉齐,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真的是平的。就像那本书中所讲的:“我们想要跨洋飞机,但是却发明了 Zoom”。
三、写在最后
其实重点的“政策文件仍然有效”,与“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依旧为我们指引了方向。尽管 2025 年的稳定币现实看似存在“你在红楼,我在西游”的魔幻。
“我在西游”——是出走、是修行、是九九八十一难的执念,是探索下一代金融基础设施的野望。
2008 年由摩登天空发行一张名为《你在红楼,我在西游》的音乐合辑,以《红楼梦》和《西游记》为灵感,重新演绎经典曲目,形成一场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梦幻与现实的文化对话。
你走你的红尘旧梦,我赴我的万里征途。
但是我们最终,都可能会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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